防爆特殊型"s"可适用于具有任何设备保护级别(EPL),由于功能或使用限制,当设备或设备部件不能全部按照现有的防爆型式或防爆型式组合进行评定时,利用特殊型“s"的要求进行设计,评价和试验,可达到规定的保护级别。
在设计产品时,当不能符合现有防爆型式,或者现有防爆型式标准中不包括以下运行条件时,允许采用特殊型“s":
——超出GB/T 3836和GB/T12476给出的正常大气压力;
——超出正常含氧量;
——超出GB/T 3836和GB/T 12476给出的环境温度范围;
——杂混物(气体和粉尘)。
特殊型“s"允许的设计原理,可以不符合现有防爆型式,也可以不是现有防爆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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