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故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1-06-28 点击次数:2317次
一、火灾事故特点
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由于企业生产、加工、储存的原料、产品本身具有高度的易燃易爆性、易腐蚀性、和有毒性,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常伴随爆*、复燃复爆,立体、大面积、多火点等形式的燃烧。不但导致生产停顿、设备损坏,也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难以挽回的影响。
2、造成环境污染
企业生产所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中间体、副产品及其中的杂质和生产中的“三废”排放物均属工业毒物,具有毒性、腐蚀性。一旦泄漏到大气或排放到江河中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大气、水资源污染,影响持久、治理难度大。
3、灭火救援难度大,易造成救援人员伤亡
企业安全事故一般来说现场都很复杂,常伴随着燃烧爆*,火势蔓延猛烈。如出现有毒气体时,会严重威胁到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出现的腐蚀性物质,会灼伤救援人员的皮肤和灭火救援器材;发生建筑物倒塌,会造成救援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这些都会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二、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审核、验收手续不完备
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企业经营者法制意识差,随意性大。在厂区内随意新、改、扩建危险品车间、仓库或其它配套设施,均不主动申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致使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企业大量存在。
2、生产厂房达不到要求
如:短期投资租用废弃厂房生产,未按化工工艺流程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来设计厂房的结构和布局,在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3、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
企业根本无消防器材、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消防基础设施。个别企业虽然设置了给水系统,但由于厂区设置地点比较偏远,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也不能满足火灾扑救用水的需要。
4、企业法人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
企业法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和管理制度不到位,只要在未发生火灾事故之前,多数的负责人都会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或者强调理由而不整改隐患,或者被动整改而不*。
5、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
没有完善的消防组织,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人问津,普遍存在管理混乱。大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化,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减少人员、资金投入,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甚至有的业主既当老板又当消防安全管理人,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本无法落实。
6、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能相对固定,因而许多从业人员未能及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不懂物料的特性,不熟悉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就匆匆上岗操作,极易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且事故发生后又不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灾扑救方法及逃生办法,极易形成小火酿成大灾的局面。
7、设备选型不对
生产的原料均有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腐蚀性,其加工工艺方法基本是在反应釜等压力容器内采取混合搅拌、淬取及一些化合、分解等反应,有些原材料及反应中间产物均为易燃易爆物品,呈液态或气态形式存在,极易发生泄漏,一些工艺设备及电器线路如果未选用防爆型或未经防爆处理,泄漏的可燃液体或气体遇机械摩擦或电气火花极易发生火灾爆*事故。
8、防静电措施不到位
防静电处理是极易被忽视的方面,管道多为钢管丝扣连接,化学溶剂在管道和设备中流动会因磨擦而产生静电,如果静电不能及时导除造成电荷积累,导致火花放电,就会引起火灾爆*事故。